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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责任制度
发布时间:2008-5-5 15:47:46   房山区长阳镇大樱桃协会 已查看  
 

 

(一)办公室职责

1、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做好来人接待及各种统计报表,台帐档案管理,做好各类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2、各种资料分类,录入电脑并保存,实行微机管理。

3、负责协会发文核稿,承担上级机关相关部门和其他单位间事务的处理与接洽。

4、协助领导建立健全和完善协会各项管理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5、负责后勤事务及管理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献计献策。

(二)财务制度

1、本协会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农民专业协会财务指定和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

2、本协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实行每季度末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3、本协会财会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协会的财会人员。

4、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接交手续。

5、年度终了时,会计在理事长按照本章程规定下,组织编制本协会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经执行监事审核后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三)协会社员职责

1、遵守本协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协会出资。

3、积极参加本协会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协会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协会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协会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4、维护本协会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协会成员共有财产。

5、不从事损害本协会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6、不得将对本协会或者本协会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将已缴纳的出资额抵消其对本协会或者本协会其他成员的债务。

(四)会长职责

1、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2、制订本协会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4、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活动。

5、管理本协会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协会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协会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等。

副会长职责

1、本协会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议。

2、签署本协会成员出资证明。

3、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协会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4、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5、代表本协会签订合同等。

监事会职责

1、选举监事长。

2、出席理事会。

3、监督本协会成员及领导依照《农民专业协会法》和有关规定开展活动。

4、监督本协会成员及领导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

5、对本协会成员违反本协会纪律,损害本协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

6、对本协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7、对本协会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并监督其执行。

(七)技术制度

1、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2、做好工作的相关记录,按安全食品标准施肥用药。

3、做好病虫害测报,为果农提供准确信息。

4、定期组织培训,每年不少于四次学习班。

5、加强技术培训工作,提高技术员的工作水平,精通基地的种植过程及技术。

6、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认真完成好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八)民主制度

1、会员可参与制定、修改本协会的合作组织章程。

2、会员可参与本协会组织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和年度计划。

3、会员可参与决定本协会组织的重大项目投资。

4、审议通过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5、决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6、决定本协会组织其他重大事项。

(九)安全责任制度

1、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所承担的安全责任负责。

2、要在生产过程中开展以防火、防盗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

3、在运输当中应保证做到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交通事故等重大安全灾害事故。

4、对本协会的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协会人员的纪律守法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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